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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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韩博士后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5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培养单位:
    现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韩博士后交流计划工作的通知” 转发各相关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羽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423室 
办公电话:0431—8516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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