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培养单位: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年149号)有关要求,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评估与服务处将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清理。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认真核对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时间和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各滞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延期原因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须加盖学院公章),同时附证明材料。学校统一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评估与服务处和吉林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请各培养单位加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期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及时办理出站手续。对在站时间超过3年,且符合规定可延期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请及时将延期原因、拟延期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羽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423室
办公电话:0431—85166377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