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切实保障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质量,研究生院制定了《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校研院字〔2020〕70号),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校研院字〔2020〕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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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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