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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大学国家“2011计划”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办法

发布日期:2013-11-15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2014年吉林大学国家“2011计划”
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实施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发展规划,国家“2011计划”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司法文明协创中心)决定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博士学位(司法哲学、司法文明理论、司法文明史、证据法哲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学等方向)研究生,并采取部分导师对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行随机不定期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提出申请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统一入学考试。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导师范围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已在博士招生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目前限定在资深教授(终身教授)、国家、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导师范围。具体名单如下:张文显、姚建宗、陈光中、张中秋、孙笑侠、汪习根。  
四、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硕博连读按原办法执行)。
     2.基本要求:符合《吉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受到学历教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方式:全脱产学习。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须在“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地址:(http://gim.jlu.edu.cn/zsb/wsbm_u/ )。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8日——12月22日。(参加“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地址和时间,请随时关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上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初步同意后一周之内将以下申请材料(从学校招生网站下载打印,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特快专递至司法文明协创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1)《吉林大学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吉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吉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卡》;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请将研究计划填写在申请表中);
(5)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6)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应届证明和研究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8)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寄达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论法学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匡亚明楼529房间)钟鸣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329
    3.中心审核
    (1)中心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老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核小组。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审核小组根据评审材料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于2013年12月25日前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中心组成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申请导师在内的5名以上教授组成,中心主任担任综合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形式可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比例由“综合考核专家组”研究决定,考核过程全程公开。 
    5. 拟录取审核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司法文明协创中心将汇总上报“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司法文明协创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说明
    1.“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
    2.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3.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允许考生兼项填报“普通招考”博士入学模式,以确保万无一失。
    4.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及司法文明协创中心网站通知。
    5.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科电话:0431-85166371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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