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当前正值学生期末考试复习和毕业季阶段,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较差,为保障我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工作,丰富教育载体
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增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抓好日常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养成良好习惯
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学生公寓安全用电和火险隐患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教育管理学生不得在公寓使用违章电器,养成人走熄灯、关闭电源、不留隐患的良好习惯;清除使用热得快、电热水器、电热杯、电饭锅等热源性电器及私接乱拉电线等情况,严禁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督促学生及时清理室内、阳台等处的易燃物和废弃物,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寝室清洁整齐。摒弃学生在寝室吸烟、使用明火等不良习惯。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作息时间,不允许留宿校外人员。
三、全员参与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学生公寓安全,事关每一位学生切身利益,不管是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公寓管理员还是住宿学生都要特别重视和关注学生公寓的安全问题,时时注意学生公寓各时间段的安全情况,发现学生在公寓使用明火、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等违章行为要予以坚决制止或举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现象应及时上报,以确保公寓楼安全,形成全员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把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常规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
四、严查学生公寓安全违章行为,决不姑息迁就
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宿舍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纪现象要及时、果断处置,严格执行《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吉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等行为的学生严肃处理,本科生上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上报研究生院,依据校规校纪给予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处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