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调整方案》精神,现请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本学年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获奖比例及人数按研究生院去年批复计划执行(由邮件通知)。
一、评定对象:2012级、2013级档案已调入我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流程和要求:
1、申请者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由培养单位存档;培养单位须对研究生档案是否在校(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进行严格复查。
2、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订;
3、各培养单位须将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本单位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2和3),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4、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2日前,提交纸版《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奖名单》(见附件2)、《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奖名单》(见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压缩包至machao@jlu.edu.cn,邮件名标注:“××学院+基本奖”,Excel名单按博硕分类,需内含按年级分类的子表以及汇总表。务必校准学生姓名用字和学号,名字中间不可有空格。
5、医学部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评定工作由其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并将结果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方式:马老师 85166341
附件详见校内通知。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