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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检查的通知(第二轮)

发布日期:2018-11-13 编辑:培养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检查的通知》(校研院字[2018]38号)要求,结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查情况,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基本教学培养环节:培养过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教学组织与管理,成绩考核与记载,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的落实,教学计划、出勤记录、试卷及成绩单等教学材料的存档等情况。

2.特殊教学培养环节:以问题为导向与各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同学和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国家和学校重大培养改革事项的政策落实情况和按时间节点的推进情况。(材料清单和谈话提纲见附件二)

二、人员构成

学校组成教学检查组,名单见附件一。

三、日程安排

各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各单位进行检查,于1130日前组织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检查记录》(见附件三)和《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谈话记录》(见附件四),报送至各组联络人处。

四、其他事宜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因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教学培养事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3


附件一: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检查人员名单
附件二: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检查材料清单和谈话提纲
附件三: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检查记录
附件四: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谈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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