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0年我校新增15种硕士专业学位,使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种类增至29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转发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11]34号)(详见附件一)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校于今年6月启动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请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详见附件二)认真研究,根据指导性培养方案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9月6日前将新制订的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培养处(中心校区行政楼422室)。待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至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唯一依据,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水平的重要体现,请相关培养单位予以重视。
联系人:梁德东 电话:85166340 email:liangdd@jlu.edu.cn
研究生院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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