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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发布日期:2011-09-09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校研院字〔2011〕23号
  2012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荐免试生”)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被推荐为免试研究生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历年大学本科成绩优秀;英语一般应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 
  4、申请者在其所在学校应有被推荐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为免试生: 
  1、本人不自愿; 
  2、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3、在考试中有过违纪行为; 
  4、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主干课程有补考或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含补考或重修通过)。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范围主要为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以外的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程序: 
  (一)推荐免试生提交申请材料 
     1、访问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szlcbq88.com)查阅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符合吉林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的学生,请填写和打印申请材料,于2011年9月30日前(邮件以邮戳为准)通过EMS(中国邮政特快)寄(送)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a.吉林大学2012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 
     b.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正式成绩单一份,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c.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该生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推荐免试资格类型为‘专业学位’者只能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d.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或代表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材料初审合格后申请人方可来校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发给接收函。 
  (二) 关于复试:复试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它特长进行考察。主要内容是:专业课、外语口语、综合面试。其中,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外语测试可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由学院自行决定。 
  (三)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外校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将于10月15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接收的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及时公示,并将“吉林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呈报表”(附件二)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报考院所、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必须在2011年11月底前寄送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能提供的,将取消接收资格。
     五、关于直博生招生
    1、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2012年起在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开展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
    2、2012年招收直博生的专业分别为:数学、化学、机械工程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4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含17个二级学科,计划招收68人。
    3、直博生必须从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选拔,招收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生本科毕业学校为国家“985”重点建设院校。
    4、直博生名额:本校生源占各院(所)学术型校内推免生名额;外校生源不占用学生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名额。
    5、凡欲报考我校直博生的学生,请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szlcbq88.com),查看《关于2012年在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开展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研院字〔2011〕24号)。
   六、其他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二)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到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良好以上成绩,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为保证招生计划顺利进行,被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允许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五)所有邮寄的申请材料一律通过EMS(中国邮政特快)寄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12;联系电话、传真:0431-85166371。

                                   
                                                      研究生院 
                                                     201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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