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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3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激励博士后研究人员科学研究热情,促进我校博士后工作不断发展,学校将开展“2012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请及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年9月以后入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在站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承担1项到款经费达到3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署名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2.自然科学类博士后以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被SCI或EI收录论文或美国MEDLIDE医学检索论文。
    社会科学类博士后以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3.以博士后为第一完成人、吉林大学为专利权所有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4.以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博士后为第一署名提交被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文科C类以上)1份。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评选申请表》(附件1)、《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3)和附属证明材料。附属证明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批准立项通知或结项证书复印件;论文所发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正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政府咨询报告采纳证明复印件。
    2.《申请表》纸质一式七份,电子版一式一份。附属证明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分别以A4复印纸印制,左侧装订。《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3.申报材料由博士后本人填写并报送流动站所在单位。
    4.请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对申报博士后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将《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后,统一报送吉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2年8月24日16:00前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羽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423室 
办公电话:0431—85166377

附件1.《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请表》
附件2.《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情况汇总表(人文社科)》
附件3.《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自然科学)》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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