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鼓励我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总结和交流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研究生院决定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工作座谈会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期检查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二、会议地点:无机超分子楼A4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上午参加会议人员: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长和研究生秘书;
下午参加会议人员:理学部、工学部、农学部、医学部、信息学部、地学部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长和研究生秘书。
四、会议内容: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期检查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工作座谈
五、相关事项:
1.参加中期检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均须填写《吉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期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2),并将自查报告一式15份带到会议现场。
2.参加中期检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自查报告所列各项内容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人应为相关培养单位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长, 汇报时间10分钟。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期检查结束后,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工作座谈会(座谈会议题见附件3)。
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梁德东,联系电话:85166340
研究生培养处
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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