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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23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每年制定博士生招生简章前进行一次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现将201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的说明
    拟在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包括兼职导师)均需参加招生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审查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不涉及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问题,对于当年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下年度可继续参加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满足招生条件即可招生。
    符合以下条件类别的校内博士生指导教师免于对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进行审查(以下简称“免审导师”),只需对年龄进行审查。
    A、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B、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其提名论文和获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
    C、2009年、2010年新选聘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D、近三年内以学术带头人身份引进的人才。
    二、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条件见《吉林大学2011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1993年之前由国家评审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年龄限定在1944年1月1日后出生,1993年之后由学校自评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年龄限定在194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0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8日:
    参加招生资格审查的校内博士生指导教师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参加招生资格审查的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填写《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免审导师”不用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各培养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申请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2、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6月30日:
    各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2011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对申请人招生资格进行审核。
    3、2010年7月1日前:
    各培养单位将下列材料纸质本及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可发邮件到xwb@jlu.edu.cn)。
    (1)《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各一式3份。
    (2)《博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份。
    (3)《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份。
    (4)《“免审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份。
    4、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30日:
    材料公示。学位办公室对《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2010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20日:
    学位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公示材料及公示反馈意见进行复查。对查实填报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的,将视情况对申请人做出停止招生1-2年的处理,并对该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及该培养单位材料审核人进行通报批评。
    6、最后由学校确定2011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名单。

                                      
附件:吉林大学2011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

附件1: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2: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3:博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4: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汇总表
附件5:“免审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位办公室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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