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所带行李务必按快件托运。报到期间,学校在长春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2.外地新生来校报到时,可自愿携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请咨询所报考学院)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在本市的新生、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新生不转户口(注: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经办人名章;迁移证必须填上身份证号码)。
3.党、团员必须带组织关系来校报到(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新生不转组织关系)。党员必须持县级以上地方党组织的介绍信,经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接转后,转入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吉林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转至吉林大学组织部。团员必须持县级以上团组织的介绍信和团员证,直接转入本人所考入的学院(所)团委(或总支、直属支部)。团组织关系在本市的学生可直接转至吉林大学。本校教职工党团组织关系不动。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直接转入本人所考入的学院(所)党委(或总支、直属支部)或不动。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建议选择生源地信用贷款,可与当地国家开发银行或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联系。也可选择到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开具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必须加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贷款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5.非在职研究生须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由原就读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字并盖章后,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凡未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的人员,所在学院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不予出具计划生育相关手续。(请登陆http://ywc.jlu.edu.cn./下载《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6.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同一底片近期小二寸或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十张。来校时须准备棉衣及被褥等日常用品。
7.新生赴校的途中路费、食宿费、物品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8. 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新生入学前须按合同规定交纳培养费,并在注册时出示学费收据,否则不办理入学手续。
9.新生入学时,需交纳一年的住宿费用。
10.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11.报到地点请电话查询所报考学院(所),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学院(所)联系。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