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基本要求”,各学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并制定了“各学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现予以公布,请各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各学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 学位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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