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编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三或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统考课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外国语考试科目的语种由院(所)决定,确定一种或几种由考生选择一种,一般为英语、日语、俄语,不包括德语、法语;各学科、专业初试设两门业务课科目,要严格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如按二级学科设置需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考试科目应尽量压缩减少。
二、需在备注栏内注明的事项:
1.复试科目
2.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及加试科目
3.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跨学科考生是否加试均由院(所)决定,并注明加试科目。
★4.考试时需要携带计算器的考试科目,请务必注明。
上述2、3项,在备注栏内未注明的,视为不招收。
三、报送要求:
1.各招生单位应严格按201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样式要求报送。(样式见下附件)
★ 2.2011年本单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内容如与2010年专业目录相比有所变动,请用明显标志注明。
3.不需上报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报送时间:
招生专业目录于6月17日前以电子版一份(word文件)、打印件一份,打印件需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样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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