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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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核实学籍学历信息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6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校内各招生单位: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会议已经结束,根据会议精神,现将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历学籍审查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研招处的要求,我校对学历或学籍非唯一匹配的考生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提供相关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非军队院校往届生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对于军队院校往届生要求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的毕业证明和军官证(如已转业,提供所在部队开具的就读期间为现役的证明);
3、对于应届生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证明或学信档案查询结果;
4、国内证书认证部门为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151号);国外证书认证部门为吉林省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
二、往年舞弊考生思想品德的考核
根据《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的规定,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处要求我校对今年拟录取考生中有往年作弊的考生再重新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名单见附件。我办已多次发出通知,请需要提供学历认证考生提交认证报告,已有部分考生上交,现再次通知,请各单位务必告知考生将认证报告于5月28日前交至我办,逾期不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
附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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