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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编辑:管理处 浏览次数: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博士生导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我校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已正式启动,详见2018118日研究生院发《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其中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子项目,为明确申报相关事宜,特做如下通知: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2
、资助期限:一个月,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3
、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不受理通过其他项目派出学生的博士生导师的申请。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7320日以后出生)。
   4
、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应于2018320日之后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
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校内申报表(见附件一)、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外方合作导师介绍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交至研究生培养单位,经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后出具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同时报送)。
   3.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18328日前将申报人全部材料送交至研究生管理办(鼎新楼A445)。

4. 项目其他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article/1137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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