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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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8年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3 编辑:管理处 浏览次数: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选派中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 选派规模:28 人。

2.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 IT 电子、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动画等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4 .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申请人及其父母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 截至20189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91日以后出生)。

6. 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188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188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7. 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8. 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 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 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9. 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10.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申请时间安排

1. 申请人须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派研究生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本科类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该表格。

2. 2018313-15日登陆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项目简章要求准备材料,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s/1196

3. 全部申请材料送交至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316日送交至研究生管理办(鼎新楼A445室),全部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四份上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一份学校留存)。

四、咨询

研究生管理办 董老师

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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