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学位〔2010〕9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
现转发此文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并在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中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附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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