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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持资助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18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制订了《吉林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持资助办法》(以下简称“资助办法”)。现将资助办法予以公布,并就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拟于2010年上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非在职应届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外)。
    二、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选拔推荐、各学部组织专家选拔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的程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吉林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持资助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导师写出详细的推荐意见,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学科选拔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申请人填写的《吉林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持资助申请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12月27日前,送交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自行决定具体审核方式),于2009年12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如果推荐人数超过1人,请有序推荐)及被推荐人的《吉林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持资助申请推荐表》一式20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要求Word格式)报送学位办公室。
    3、学部选拔推荐
    学位办公室将在2010年1月上旬,组织专家分学部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上来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按限额确定推荐人选。届时被推荐人要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导师可以参加)。
    4、各学部推荐人选确定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定。

    此项工作的开展,旨在采取具体措施,在博士研究生中选拔、培养优秀拔尖人才,推动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到相关导师及研究生,并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庞原鹏        联系电话:85166342

    附件:《吉林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持资助办法》
    


                                                                学位办公室
                                                              200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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