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0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报批工作已经开始,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省学位办要求,各办班单位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于研究生培养处。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请各办班单位按如下要求做好报批工作: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按二级学科申办,以所属院所为承办单位认真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一式四份,务必于2009年12月31日前上交研究生培养处,逾期一律不予审批。
2、同一专业只能在省外(异地)举办一个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由于异地办班需经合作单位所在省学位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报批时间较长,请办班单位提前做好报批准备。
3、各办班单位应积极组织生源,并要保证生源质量。学员资格审查每班只进行一次,每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0人。未经研究生培养处资格审查的课程进修班不得开班上课。进修班开班后,研究生培养处将不受理学员的增补。
4、进行学员资格审查前,各办班单位应准备好下列材料:学员报名登记卡、学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报名费(按校财务处规定标准执行),不备齐上述材料,不予办理资格审查。
5、未经研究生培养处批准,各院所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6、各办班单位在招生前应把招生简章报到研究生培养处审查。
研究生培养处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