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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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牛津奖学金、剑桥奖学金和帝国理工奖学金研究生类申请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相关院校和机构的合作协议,多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牛津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英国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牛津奖学金
1.协议名额
不超过20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硕博连读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该奖学金将支持学生攻读牛津大学已设置任何专业的博士学位。
4. 其他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809。
二、 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
1.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30人/年
硕士研究生:10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
硕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博士研究生:面向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所有学科、专业领域。
硕士研究生:面向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学科、专业领域。
4. 其他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chuguo/s/808。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
1.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15人/年
硕士研究生:10人/年
2.留学与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硕博连读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为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该奖学金将支持留学人员攻读帝国理工学院已设置任何专业的博士或硕士学位。
4. 其他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chuguo/s/810。
四、申请办法
     2017年2月17日前,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外方院校,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外方院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所有申请人须于2017年2月17日-26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派研究生报名并打印申请表,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月2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至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415)。      
                                                                           研究生管理处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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