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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吉林大学研究生李四光地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3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地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教育基金会工作安排,现开展2015年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请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及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关于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2015年奖励名额及奖金数额的决定》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奖励范围
    吉林大学地学部所属各学院,具体包括: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硕士研究生,每个培养单位推荐2人;
    博士研究生,每个培养单位推荐1人。
    三、奖励名额及奖金
    硕士研究生5名,每人奖金15000元;
    博士研究生3名,每人奖金15000元。
    四、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热爱地质事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社会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且曾获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同等条件下,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
    3.硕士研究生至少应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至少应用一项已公开实用新型专利,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
    4.博士研究生至少应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至少应有一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检索),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至少应有两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
    五、评审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申报研究生填写《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并于10月10日前将《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申请表》纸板(附上获奖证书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管理处415室,两个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wky@jl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出8名硕士、5名博士候选人;
    3.李四光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进行终选。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5166341
    特此通知。
    附件1:《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2:《关于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2013年奖励名额及奖金数额的决定》
    附件3:《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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