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林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06-19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对象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计划
    商 学 院:25人
    管理学院:25人
三、报名及考试科目
    (一)报名事宜
    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报考者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资料
    考试科目:英语、综合知识,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
    复习资料: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综合知识:《2015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四、复试与资格审查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复试前应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登录信息平台,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与培养费
    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培养费:商学院3万元;管理学院3万元。
六、培养方式
    全日制在职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可延至四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40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吉林大学授予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可获得吉林大学授予的会计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商学院:
联 系 人:王世强
联系电话:0431-85166123 ,85166257 
联系地址:吉大前卫校区东荣大厦(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管理学院:
联 系 人:房伟、李天贺
联系电话:0431-85697417  85095337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吉林大学南岭校区管理学院214室

  
半岛官网入口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