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20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Ph.D),于2016-2017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
二、资助内容及选派学科领域:
1. 派出人员所需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承担。
2. 应是与美国问题相关的研究领域,研究题目及计划指南请参阅附件一。
三、选派对象: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相关的研究兴趣、专业背景和研究题目及计划。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开展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四、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
3. 有效的TOEFL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4年10月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或学习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7. 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申请。
五、选拔办法及时间:
1. 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选拔推荐。我校推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人。在选拔工作中,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2.请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推荐并于6月26日前将被推荐人材料报到研究生管理处,具体材料如下:
(1)提交留学基金委的材料,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二。
(2)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吉林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申请表”。
(3)导师签字,开题小组考评同意的开题报告。
(4)在学期间成绩单。
六、评审安排
1. 2015年9月:通讯评审;
2. 2015年11月上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收到面试通知;
3. 2015年11月下旬:面试;
4. 2015年12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5. 2016年8、9月:被录取人员在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七、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要求。
八、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被录取人员在美享受不超过10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本项目要求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J-1签证的美方规定请到http://j1visa.state.gov/basics/common-questions/查询)。
九、联系方式:
1.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电子邮件:Fulbright.PhD.China@iie.org
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先参阅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三),若仍有问题可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不接受电话咨询
2.校内联系单位:研究生管理处 董老师
电话:85166341
3.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杨峥/王国鹏
联系电话:010-66093951/010-66093947
电子邮件: zyang@csc.edu.cn/gpwang@csc.edu.cn
附件:一、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说明
二、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三、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常见问题
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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