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校研院字〔2014〕47号)的相关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12月份将2014年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研究生院。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制定的活动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宣传报道)、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有无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行为情况及对学校开展此项工作的建议等。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12月31日前将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到学位办公室(行政楼412室)。总结纸质版应由本单位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weil@jlu.edu.cn.
联系人:魏来 联系电话:85166261
学 位 办 公 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