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的管理,现开展对该部分人员在学情况核对工作。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4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最长学习年限内未报到及退学的学生进行标记,并将生成的《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未报到一览表》、《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退学一览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综合处。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学校将统一按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人:何锴琦 联系电话:85166175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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