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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向校外调剂手续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3-04-07 编辑:chenduo 浏览次数: 次

各相关考生:

凡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未被录取,初试成绩又符合“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自行向校外联系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需要办理初试试卷调剂工作,可向我办提交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接收单位在对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向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出“调试卷函”(必须加盖接收单位招生办公室公章)。如用快递,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

二、考生下载、填写“考生本人调剂申请”(见附件),寄(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在接到“调试卷函” 及“考生本人调剂申请”之后,招生办公室方能将考生入学考试初试试卷以机要的方式寄往接收单位。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行政楼420室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附件:考生本人调剂申请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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