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招生公告 >> 硕士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8 编辑:chenlong 浏览次数: 次

校内各相关招生单位: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次复试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就第二次复试、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此次复试、录取工作仅限于符合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要求的考生和校外调剂考生。

二、复试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请参照《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校发〔2014〕42 号)文件执行。

提醒各招生单位需注意以下几点:

1、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日);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复试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3、校外调剂考生,分数需达到教育部和我校的基本要求,且原则上要求考生毕业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院校。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截止时间为4月4日。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1、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总分270分。

2、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总分290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总分280分。

四、工作日程

1.3月31日-4月8日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

2.考生体检(请与各校区医院联系)。

3.4月10日-15日各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4.4月11日上报拟录取名单。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半岛官网入口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