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招生单位: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此次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进行,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经研究生院、招生办与校纪检、监察部门协商,就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向考生公布。
2.按学校文件要求成立复试工作小组、面试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职责明晰。
3.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学校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4.专业课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情况。
5.资格审查情况。
6.复试过程现场记录情况,是否按要求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7.招生单位对此次复试工作安排的建议和意见。
8.教师、学生对复试工作的反映。
9.其他相关内容。
二、工作要求
1.按学校复试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2.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期限内,完成所负责校区各学院的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并填写登记表。
3.协助各学院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并及时上报。
附:2015年硕士生复试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