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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

发布日期:2016-09-25 编辑:jluzsw 浏览次数: 次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建校七十年来,为国家培养50余万名各类人才。

吉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全部12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2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0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4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现已建立起“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教师6633人,其中教授2016人,博士生指导教师1213人。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3人(双聘23人),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9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首席专家5人,国家“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4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6人,吉林省“长白山学者”人选65人。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其他部委重点实验室24个。

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在广东省珠海市建有校区。

一、招生计划

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0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90人左右,非全日制1740人左右。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在全日制学生中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在规定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在规定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1)(2)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1)(2)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2211)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如发现错误信息,要及时与报名点联系并更正。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考点核验,同时寄(送)一份到吉林大学招生办。

4.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5.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1月8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将不被纳入该计划报考。

7.凡报考我校艺术学院(104)“美术学(130400)”和“设计学(130500)”的考生请注意: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且只能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若报考点选择错误,则报考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501造型基础、502专业技法)在12月26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六)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九)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于复试阶段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公布。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复试阶段组织,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全日制中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涉及就业问题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szlcbq88.com)“研究生管理栏”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

(二)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单独考试和推免生的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行发布。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见专业目录。

(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八)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8740

 

附件:吉林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pdf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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