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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3年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及自筹经费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9 编辑:chenduo 浏览次数: 次

2013年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及自筹经费博士生:

请根据本人的录取类别签订协议书,并于2013年8月15日之前将签好的协议书寄(送)到招生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相关事宜请与招生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附件:

2013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013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013年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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