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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第二次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0 编辑:chenduo 浏览次数: 次

校内各相关招生单位:

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次复试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就第二次复试、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此次复试、录取工作仅限于报考我校南方研究院专项计划、长吉图专项计划、国家计生委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博士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

二、复试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请参照《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意见》(校招字〔2013〕008 号)文件执行。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一)报考南方研究院专项计划、长吉图专项计划、国家计生委专项计划、工程博士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总分210分;外国语为55分;专业课一及专业课二均为60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另行制定。

四、工作日程

(一)4月15日-4月22日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请各招生单位与各校区医院联系考生体检事宜)。

(二)4月23日-25日各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4月26日上报拟录取名单。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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