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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2014年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13-12-13 编辑:chenlong 浏览次数: 次

凡报考2014年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先与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取得联系,进行资格审查。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将及时向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验证码,考生取得验证码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报考2014年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30日之间向本中心提供审查材料,可以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早8:00——11:15,下午1:30——4:15;

邮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将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本中心,也可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本中心负责人邮箱,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及时送达资格审查材料,导致不能成功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生自材料寄出(或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或报名截止日前一日未接到本中心通知,应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二、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一)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交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信息表;

(四)报考博士生登记表 (“本人自述”栏之前的内容均由考生本人填写);

(五)“专家推荐书”两份;

(六)“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七)所在省(自治区)纪委资格审查合格并同意推荐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一)现场审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南校区东荣大厦12层1205室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二)邮寄材料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南校区东荣大厦12层1205室行政学院办公室

连永超(收) 联系电话:13689817978

邮编:130012

(三)Email地址:lianyongchao615@163.com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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