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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3 编辑:jluzsw 浏览次数: 次

校内各相关博士生招生单位:

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和教育部教发司[2012]208号《关于改进和完善博士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招生办公室对全校2016年各博士生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进行重新核定,测算的办法依然按照2013年《关于制定2014年博士招生计划的通知》(校招字/发[2013]17号)的测算办法,对测算结果有较大变化的单位调整了招生计划。同时根据学校的意见,2016年博士招生计划核准了每个单位招收在职博士人数,请各招生单位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允许突破在职博士招生人数。

二、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均由我校统一命题。

2.外国语考试为资格考试;语种由院(所)决定,确定一种或几种由考生选择一种,一般为英语、日语、俄语,不包括其他语种。

3.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要严格按照二级学科设置,在复试中进行。

三、需在备注栏内注明的事项

1. 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跨学科考生是否需要加试均由学院(所)决定,并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加试科目;未注明的,视为不招收。

2. 考试时需要携带计算器的考试科目,请务必注明。

四、关于双聘、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

双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只能在一个学院招生;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原则上不上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五、关于同等学力问题

学校再一次明确,2016年校内所有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六、相关要求

1.报送时间:2015年10月23日—26日;

2.本单位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内容若与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相比有所变动,请用明显标志(红体)注明。

3.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页面设置:上下为2.54cm;左右3.17cm),可发至邮箱:likun2009@jlu.edu.cn

4.打印件一份,由学院(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至研究生招生科。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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