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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12-31 编辑:likun2009 浏览次数: 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9]11号),结合我校实际,2020年吉林大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民计划”博士研究生25人(含硕博连读),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如下。(实际录取时,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1.人文、社科类招生单位11人(招收在职汉族考生不超过1人)。

2.理工类招生单位8人(招收在职汉族考生不超过1人)。

3.医学类招生单位4人(全部为少数民族考生)。

4.农学类招生单位2人(全部为少数民族考生)。

四、报名

1.“少民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2.考生报名前,须详细阅读《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吉林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满足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

3.凡取得“少民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2月25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4.考生须按照《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的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所有信息均以报名时填报的为准,不得更改。

5.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五、考试

1.初试

初试科目:

(1)外国语(不含听力)(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初试后由学校确定合格线。

(2)两门业务课(笔试):由学院(所、中心)组织命题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时间:

外国语:2020年3月28日。

两门业务课:具体时间由学院(所、中心)确定并通知

初试地点:

外国语: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地点由学院(所、中心)确定并通知。

2.复试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确定。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初试合格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六、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考核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招生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凡招收“少民计划”的博士生导师,2020年仅限招收一名该计划考生。

3.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专项计划的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绝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被录取的考生须按时办理入学手续,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相同。

6.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原单位以及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非在职考生与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

七、就业

学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八、其它

1.报考条件、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等相关事宜见《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真实等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4.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以获取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5.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6.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附件1:吉林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x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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